在台灣的廣告市場,長期以來媒體代理商(Media Agency)幾乎不收服務費,以零AC(Agency Commission,代理商佣金)或非常低AC的方式在經營。它們賺的是媒體的回扣,變成媒體一定要退回扣給代理商,不然沒有代理商會下預算,但當一個媒體代理商它要幫客戶做到最好的效果時,可是收入卻又來自回扣,那又要如何操作?「這相當程度的扭曲了整個廣告產業,這個現象在台灣特別嚴重。」
陳建銘表示,其實不只是FB廣告,全球的大型網路平台,如Google廣告都是如此。這類的平台會希望把中間層面變得透明,但前提是客戶要願意付服務費,「如果你有預算,你需要專業的團隊為你服務,那應該至少要付上20%的服務費才是合理。」這樣對客戶、代理商、平台三方來說,整個產業才會有健康的發展。
「Facebook對整體產業帶來的當然是壞的影響比較多!」一位數位廣告代理商這麼認為。例如,根據台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(DMA)的估算,2015年台灣數位廣告市場將近200億元新台幣,Facebook、雅虎、Google就占了七成,其中光是Facebook就吃掉近80億,「那你說像巴哈姆特、東森新聞雲這類網站,他們又能吃到多少?」他認為,台灣政府應該反思這樣「數位殖民」的現象與對產業的衝擊,「你想想,一年光是這些錢就可以養多少網路公司?」https://www.qqedm.com.tw/
最後,高雄網頁設計說當Facebook成為重要的廣告平台,也不代表就會完全把廣告主的預算鎖死。陳建銘認為,這還要進一步談到內容行銷跟社群行銷的重要性。「你沒有好的內容,就不會達到viral(病毒)效果,我覺得內容跟社群行銷是緊緊綁在一起的,結合得好就會有很好的成效。」陳建銘認為,像是全聯這一檔行銷活動就做得非常成功,他猜測全聯可能也只花了非常少的預算在買Facebook廣告,因為光是靠著Earned Media(贏得媒體,透過用戶口碑),就已經把全聯的Owned Media(自有媒體)擴散到不行了。「如果今天廣告主懂得做這一塊的操作,那他整體的行銷支出可能不動,可是可以有更多的預算,挪移到內容跟社群的操作上。這是就算Facebook的廣告投放再準,也吃不到的預算。」
資料來源:數位時代,https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42677/facebook-social-media-ad-platform